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觀點投書:從頂新判決,評人民參審

頂新廢油案彰化地院無罪判決輿論譁然,近日立委、民間社團等等紛紛倡議「人民參審」對策戲碼。對照英美陪審、日本裁判員等,各國人民參審制度關鍵 : 「法律素人」目視耳聞、即知其義,「數日審結」當庭宣判、說明理由。然而,頂新判決書厚近 300 頁、長達 18 萬餘字,不耗數日難以卒讀,人民如何參與、了解、信任。

法匠思維 VS 人民常識口罩



頂新判決長篇大論,不難發覺法官「常識性」法律說明狗尾續貂、多此一舉。例如,「無罪推定」、「罪疑惟輕」,乃從事審判工作者的基本常識、專業倫理,實無必要眾人皆醉我獨醒,大費周章引經據典。並且,一杆子打翻一條船,好似台灣其他審判並未適用。再者,事實認定拘泥「法匠思維」,違背大眾經驗、人民常識。

蓋全案爭議焦點 : 「頂新公司從越南公司所進口的油品是否符合可供人食用 ? 」本案判決再三排斥外交部、駐越代表處,或者越南警方「專案取得」的「官方資料」,但卻獨採越南經營油品商人「無關本案」的「民間說法」,並以其供述 「該國畜牧養殖、屠宰、市場販售油品產銷等等情況」,推定頂新從越南公司進口「飼料油」只要經過精煉可供食用。亦即,法官號謂依據「傳聞法則」,否定「官方說法」、肯定「商人說詞」,用以佐證頂新無罪。

然而,如同美國知名前大法官霍姆斯經典名言 : 「法律的生命不在邏輯,而在於經驗。」「傳聞法則」亦源自人民參審,避免「素人審判」受到輿論、媒體等不實資料誤導、干擾。 因此,法官若能回歸生活經驗、人民常識,台、越官方「雙重認證」果為「流言傳說」,商人說詞「坊間說法」果非「街譚巷議」。

審判獨立 VS 審判獨裁



近年,日本、韓國刑事審判為能反映本土人民心聲、貼近在地善惡思維,「人民參審」均為該國司改擘畫的關鍵核心。頂新判決再三強調 : 「審判獨立」、「司法審判保障少數人的權利」。惟司法審判不應站在人民對立面 ,不顧人民心聲、拒絕人民監督,並且「人民頭家」廣納民意、多元溝通司改策略國際思潮。

台灣現今人民參審司改議題,或多聚焦「參審」、「陪審」或「觀審」制度爭辯。綜觀日韓人民參審的成敗關鍵,均多繫於能否建置簡易明瞭、速審速決之審判制度。因此,我國若未改變類如頂新判決「落落長」的審判體質,期盼人民參審提升司法公信仍是「緣木求魚」。 ?

*作者為中央警察大學教授、 台日刑事法研究口罩團購會常務理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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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觀點投書-從頂新判決-評人民參審-220000469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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